2017第二屆東北角之星四區歌王歌后爭霸賽
2017第二屆東北角之星四區歌王歌后爭霸賽
東北角,藝文活動
活動日期、時間及地點 | ||||||||||||||||||||||||||||||||||||||||||||||||||
報名自即日起至106.05.12日止,可先下載報名表,或前往東北角四區的區公所或新北市議員林裔綺服務處索取報名表並完成報名。 參賽資格: 設籍新北市瑞芳、貢寮、平溪、雙溪四區且符合參賽組別年齡限制。 比賽內容: (一)演唱歌曲可自選,但以伴唱帶有出版者為限。 (二)演唱時間原則為3~5分鐘為限。 |
||||||||||||||||||||||||||||||||||||||||||||||||||
。 ◎參賽組別:
◎評分標準:
◎比賽場次
|
||||||||||||||||||||||||||||||||||||||||||||||||||
◎注意事項 (一) 各組報名人數若少於10人,該組參賽者全員晉級決賽,並以初賽決賽之成績平均擇優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品。 (二) 職業歌手不得參賽,參賽選手亦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 (三) 105年東北角之星歌王歌后爭霸賽各組冠軍不得參賽,改以表演者身分於決賽時參與演出。 (四) 參賽選手應依辦理單位通知,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準時辦理報到,無故逾報到時間而未報到,視同棄權論。 (五) 出賽之先後順序,於比賽前30分鐘依報到先後逕予抽籤定之,比賽開始後,唱到所抽籤號而未到場,經唱名三次仍未出賽者,視為棄權。 (六) 參賽者應服從評審之裁決,不得異議。 (七) 歌曲經辦理單位確認後,則不得任意更換。 (八) 歌曲比賽進行,按比賽當日選手報到人員抽籤出賽順序。 (九) 音響採用金嗓伴唱、公播,有歌詞顯示螢幕,謝絕對KEY並拒絕使用卡帶或播放光碟伴唱。 |
指導單位 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
|
東北角之星歌王歌后爭霸賽相關寫真
相關DM | |
活動文宣品 | |
報名簡章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