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爪子坑路改路名為瑞中路連署暨改路名流程及分析
三爪子坑路改路名為瑞中路連署暨改路名流程及分析
瑞芳市區,文史,公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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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爪子坑路的由來
談及三爪子坑路的由來,得先從三爪子這名稱說起。 三爪子、三瓜子的小插曲 |
改路名為瑞中路的好處
1.字數變少。(爪峰里辦公處提供) |
不改路名(仍為三爪子坑路)的好處
1.擾民。(最多人留言的說法) |
新北市改路名的程序
依據102.05.17『新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 其實改路名的門檻很低,只要66%的回收數,而回收的同意改路名只要有50%同意,換言之只要33%同意,那就更改路名成功了。 由民眾發動的改路名的話,在提案時若為瑞中路,在達到連署數(即路段20%戶數)後,戶政事務所會召開各公務機關及民代的協調會,瞭解相關機關及民代的意見,若無特別意見時,即會製作問卷調查,並不會召開與民眾的選名字協調會,與上回靜安路的狀況略有不同,因為上回為新北市府為了政績所極積推動的改路名流程,不太相同的流程。 而改路名的問卷係為以戶為單位,而非以戶籍人數為單位,所以一戶內一個代為回答,即代表了要改路名或不改路名的決定。 此回改路名的程序上,由於戶政事務所為被動方,所以仍需待總戶數的20%連署戶數,送進戶政事務所才會有後續的流程處理。 |
改路名(改為瑞中路)派的攻防
由於改路名在法規上,對改路名具有決對優勢 |
反改路名(維持三爪子坑路)派的攻防
由於改路名在法規上,對改路名具有決對優勢,相較下反改路名,即維持原名相較下,攻防上較不利,但不見得就沒有守住三爪子坑路的機會。 |
三爪子坑路改為瑞中路所需的成本
由於這項提案,發動權不在新北市政府,而在民眾提案,所以並未編列業務費用,所以若真的改名成功,那瑞芳戶政事務所,得再去申請業務費用,而業務費用部份不需民眾負擔,民眾負擔的時間精神,及連絡非公家機關的更換地址事宜。 相關換發的計算基礎 相關單位需再編列可能支出 |
F A Q
Q1.只有瑞中路可以作為路名嗎?是否有開放選項? Q2.可以連署不改名的活動嗎? Q3.路名有超過六十年以上的記憶,就這樣被滅村,為什麼文化局都不出面制止? Q4.為什麼少數人就可以決定我們的路名及生活,這樣合法嗎? Q5.若有改路名成功,換發證件還有其他金融機構會非常麻煩,還要特地請假來辦理? |
近年瑞芳地區更改路名的二三事
城市治理,若是因為門牌整編問題,其實的確有整併的必要性,以瑞芳三爪子坑路亦或瑞芳街及一坑路部份路段的整編確有必要,但以瑞芳街及一坑路仍在的情況下,仍舊保有在地聚落完整性,但三爪子坑路的門牌整編議題,由於事涉更改路名為居民集體記憶面,所以在整編時如仍保有舊的歷史名又可整編好,才是上上之策,但現實有一定的難度,所以如何在城市治理上保有新式機制的編門牌方式,也只能透過一次次表決達到城市治理目標,但以靜安路原有的八分寮路及坑仔內路等將之消滅滅村文化,在偏鄉治理上原則不應整併,戶政事務所或許在上意需要更名的業績下,多半會由戶所一再發動更改路名以進行整編,就會本末倒置,但以此案來說,戶政事務所非為主動方,若有民眾連署來,戶政事務所也樂於協助,雖然以此案改路名,需籌措卅萬的業務推動費用,但若是更改路名成功,的確在城市治理面上較為方便的地方,只是在居民集體記憶上,就會一再的滅村,這都是兩難的抉擇,所以唯有屆時問卷調查時,大家再來看家中誰代表表決填上問卷單送交的戰場了。 |
日期 | 更改路名案件 | 狀態 | 後續 |
102.02.01 | 猴牡公路27戶更路名案 | 戶所發動但問卷調查失敗 | — |
102.08.15 | 106線石碇平溪及瑞芳段改為靜安路案 | 戶所發動並更名成功 | 文化面衝擊極大 |
104.05.01 | 臺2丁全線欲改為瑞八公路案 | 戶所發動但問卷調查失敗 | — |
104.07.01 | 瑞芳街及一坑路部份改明燈路三段案 | 戶所發動並更名成功 | 滿意度不錯 |
105.05.26 | 三爪子坑路欲改為瑞中路案 | 部份鄉親發動連署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