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三鑛業公司社會福利基金會 (02-2497-2506)
申請資格 設籍於瑞芳、平溪、雙溪及貢寮地區一般學生
申請日期 108.03.01~108.03.31
申請類別
一、瑞芳高工日間部及進修部、時雨高中及雙溪高中獎學金
二、大學院校、專科學校獎學金
申請條件
1.大學院校日間部,成績需達85分以上。 *操行成績一律甲等或80分以上。
2.專科學校日間部,成績需達80分以上。 *操行成績一律甲等或80分以上。
3.專科學校夜間部,成績需達85分以上。 *操行成績一律甲等或80分以上。
4.瑞工日間部及進修部、雙溪高中及時雨高中,成績需達75分以上。 *操行成績一律甲等或80分以上。
準備文件
1.學生證影本,需可視別學校、科系及年級班別。
2.成績單正本,如影本需加印教務處印章。
3.戶口名簿影本。
4.申請書(連此下載)。
名額及金額
大學院校50名(公立保障名額25名),每人新臺幣6000元。
(日夜間專科學10名『公立保障名額3名』,每人新臺幣5000元。
瑞芳高工40名、雙溪高中10名、私立時與高中1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備註
瑞芳高工間部、雙溪高中及時雨高中符合資格者,由學校統一申請。其他非三所東北角的高中職均不予補助。
瑞三鑛業公司社會福利基金會
(盲、聾、啞學生濟助金)
申請資格
1.患有盲、聾、啞症狀。
2.設籍於瑞芳、平溪、雙溪及貢寮地區學生六個月以上。
3.在國內各級公私立啟聰啟明學校就讀。
申請日期 108.03.01~108.03.31止
準備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在學證明書一份。
3.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限有直系親屬或監護人同戶之戶口名簿,單獨寄籍於四區者不予受理。)一份
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十名,每名發給濟助金新臺幣10000元整。
瑞三鑛業公司社會福利基金會
(腳肢機能缺陷行動不自由及癲癇症學生濟助金)
申請資格
1.患有腳肢機能缺陷行動不自由及癲癇症。
2.設籍於瑞芳、平溪、雙溪及貢寮地區學生六個月以上。
3.於轄區內學校就讀。
申請日期 108.03.01~108.03.31止
準備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在學證明書一份。
3.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限有直系親屬或監護人同戶之戶口名簿,單獨寄籍於四區者不予受理。)一份
4.第一次申請,須檢附各區衛生所或公立醫院診證明書一份。
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25名,每名發給濟助金新臺幣6000元整。
備註
若是其他機能障礙之殘障學生或讀幼稚班者,不在此補助範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02-29603456#2730 郭小姐)
申請資格
1.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
2.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
申請日期 108.04.01~108.04.20止
申請條件
1.除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
2.學業獲智育成績總平均80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3.若學校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算為原始分數。
4.前一學期或前一學年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5.免修體育課程,請學校出具免修體育證明。
準備文件
1.1年級生採計第1學期(1上)之成績單。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之第1、2學期成績單為證明。
2.專科學校改制為大學院校,原舊制之學生填寫申請表,應註明原屬2年製、3年制或5年制專科學校。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 http://award.ntpc.edu.tw )。須先在網站註冊再申請。
備註
本獎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上傳之證明文件、核章不全或模糊致無法辨識者,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2.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3.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
4.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
5.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
申請日期 108.03.01~108.03.31
申請條件
1.除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
2.學業獲智育成績總平均80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3.若學校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算為原始分數。
4.前一學期或前一學年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5.免修體育課程,請學校出具免修體育證明。
準備文件
1.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之格式,請至http://www.coa.gov.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http://www.coa.gov.tw)」處擷取或向各基層農(漁)會索取填報。】
2.當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德行成績單,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須檢附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
4.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申請人及其配偶、學生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 及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
5.依申請表所列供審核通過撥款入戶使用存摺影本一份。
名額及金額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 :公立 3千元;私立5千元。
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公立5千元;私立1萬元。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
備註
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或年齡超過25歲之在學生不納入獎助範圍。
關渡宮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領有縣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日期 108.02.25~108.03.15
申請條件
1.國中60分
2.高中職、大專院校65分
準備文件
(一)申請表1份。(附件1) 申請書下載 http://www.kuantu.org.tw/GDT_C_04_02.html
(二)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或在學證明正本。(請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
(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影印本1份;以其他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請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
(四)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成績單一律不退回。
(五)本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請縮小為A4尺寸影印)
(六)申請人身分證、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申請人如無存摺,請填寫原因及關係,並提供非申請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
名額及金額
大專錄取1,00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高中、職錄取1,2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國中生錄取1,50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申請方式
自請影印填寫完畢寄至關渡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