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礦津貼動起來

老礦津貼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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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礦津貼(老年礦工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這項社會福利津貼,在四年前立法委員李慶華的地方傳單上看到初露曙光,希望地方支持稱其當選會提案,時隔四年後的今天,再次接到立委辦公室的轉寄函,說明以老農津貼為架構,預定下週五(100/04/08)排入院會議程,提案進行一讀程序,而老礦津貼的法條是以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簡稱:老農津貼)為藍本,老礦津貼終於動起來了。

雖然立委當選之後第四年才提案,時機有點敏感,因為立委四年任期即將屆滿,又逢選舉季節,未來肯定會有因選舉的因素,困擾此議案之進行,但無論如何,只要正確的法案,不論是誰提的,就該支持,而在此應著重於法案制度的完整性及對象作為討論的重點,以免立了法,卻無法真正照顧到,被國家遺忘的礦工,而這份遲來的正義,也因立法的不周延,而造成紛擾。

此法案若未來有機會完成三讀過關,將是繼老農津貼(農民及漁民)、原住民津貼、敬老津貼後,對上個世紀的礦工作出最卑微的補貼,這是政府該作的,未來對於有任何阻擋此一法案的委員,都希望站出來說明其阻攔之理由,因為政府照顧各行各業,獨缺推動時代巨輪的這一群礦工,默默奉獻給這個產業的人,除了年輕時可能因職災身故率頗高外,縱使有幸存活,也多半有著各種呼吸系統的疾病纏身無法安養晚年,礦工的平均餘命低於國人的平均餘命是個不爭的事實,然而政府總是一再一再的遺忘最底層的礦工,雖然金礦及煤礦陸續於捌零年代封坑,時隔這麼久,老礦工也越來越少了,越快等不及了,在此希望此一法案,可如立委說明的希望於本會期完成立法,還給礦山人民遲來的正義。

老礦津貼法案的幾項重點

1.礦工資格認定的問題
多數礦工有加保勞保者,只要勞保局資料無誤,輔以礦物局,及少數礦業公司的資料,應可建構出較完整的礦工資格認定的基礎,目前多數的礦業公司都已結束營業,除少數像臺陽及瑞三等公司仍因物業管理而存續著,員工資料尚取得容易,而其餘小礦業公司可能就無從得知,但官方的勞保局及礦物局的資料,可作為主要的第一道依據,至於小礦業公司未投保勞保者,其資格方面則為較爭議部份,未來希望訂立施行細則,補強官方資料不全者的部份老礦工,以使此法案更臻完備。

2.礦工除外條件的問題
環視目前主要的社會福利津貼的政策
a.農民部份,老農津貼有卡著領勞保老年給付、公保的養老給付及軍保的退伍給付者,得於87/11/13前加保農保不曾斷保者之農民,於六十五歲後方可領取老農津貼。
b.漁民部份,凡以甲類漁會會員資格者加保者於87/11/13前加入勞保者,且不曾斷保者,於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於六十五歲後方可領取漁民之老農津貼。
c.敬老津貼(老人年金),現已改為國保的老年基本保証年金,凡是32/10/01以前出生者,有排富條款及公營事業人員退休金領取者,皆為排除領取對象。
臺金公司的礦工,在名義上雖掛為國營事業的員工,但實際上卻是連敬老津貼都無法領取者,原因無他,礦工雖多為勞保,管理階層才有公保,很多政府的福利是無法享受,包含什麼18%的福利一點都無法受惠,這群最底層的礦工,卻因掛著公營事業的原罪,被排除敬老津貼的資格,真是情何以堪。
所以期盼尚未見光的法條可以提早曝光,以供大家明瞭法條是否有什麼不足處,雖然我們不是立委諸公,但至少集思廣義,也不希望臺金公司的這群老礦工,因法條不周延雖然有幸過關,但再度被秉除在老礦津貼的門外,而遭受二次傷害。

老礦津貼相關大事紀

日期 大事紀
96.12.31 瑞芳選出立委的97年政見總體檢 : 立法委員李慶華首度到舊礦區,對金九地區發送競選文宣,文宣上寫明『爭取老礦工津貼,比照老農津貼、老礦工租屋公地放領等』初露曙光
100.03.30 立法委員李慶華辦公室公告:老礦津貼在上星期終於在立法院連署完成,以正式提出,預計在下星期五排入院會議程,進行一讀程序,期待這一屆可以完成立法
100.04.24 選舉效應? 立委喊發老礦津貼 : 繼提案加碼「老農津貼」發放金額之後,最近又有立委運作立法發放「老礦津貼」,共同連署「老年礦工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草案」,擬比照老農,發給六十五歲以上老年礦工每月六千元福利津貼,所需發放經費在五都地區由中央、地方各負擔五十%,省轄區域則由中央全額買單。對於這種討好選民又具爭議的利多法案,朝野黨團都不敢直截了當表態,只說再了解。
100.04.27 立法委員李慶華辦公室回覆:老礦津貼的領取條件主要是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滿六十五歲之礦工為主,並無領過公營事業退休金之除外條件,由回覆的內容可得知臺金公司的礦工此次不再被除外,有二度傷害之疑慮。

後續迴響及討論

100.04.24自由時報刊載(選舉效應? 立委喊發老礦津貼)一文中,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表示,礦工是很辛苦的行業,但農民都有自耕農職業登記,礦工部分好像沒有聽過有特殊分類,未來身分如何認定,以及究竟要做幾年才有領取資格,都有待討論,不能只是做過一年礦工,年滿六十五歲就可以領津貼,因此未來審查時要視內容而定。
文清在此對於高志鵬委員發言作出簡單的看法及分析論述:
這位出生於基隆礦區的立委,雖然現在是移居臺北,為不分區之立委,但請飲水思源您的家鄉基隆也為礦工頗多之區域,雖無不分區無選票壓力,回應記者時,請先明瞭一下各種社會福利津貼之結構
環視目前的主要社會福利津貼之資格:
a.老農津貼(農民部份):投保滿半年且年滿六十五歲(倘87.11.13後才加保者不得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等條件)方可領取老農津貼。
b.老農津貼(漁民部份):87/11/13前加保至六十五歲無斷保且領過勞保老年給付者方可領取。
c.敬老津貼:只要你不有錢,且為32/10/01前出生者,又非公營機構之員工退休就可以領取。
d.原住民津貼:只要年滿五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且非公營機構或有社會保險者就可以領取。
為什麼?為什麼?高志鵬這位基隆礦區出生的立法委員,對礦工是如此嚴苛的對待,雖然很會說話,先說場面話礦工是很辛苦的行業,再表明從事礦工不能只作一年,那論述方面究竟幾年才是可以領取的資格呢??那為何農民是半年就可領老農,礦工是要十年嗎??若是不成熟的意見,請勿於媒體上回應,回應請拿出您的論述,農民是半年,那礦工究竟是幾年??希望高志鵬委員下次發言可以具體的認為究竟是幾年是您的論述,是代表黨團意見亦或您個人之意見。

日期
回應者
回應內容
100.04.27
九份林先生(55)
來函意見
一任立委快結束了,都不提老礦津貼,又要選舉了才說:老礦津貼動起來,又要騙選票了,您看不出來嗎?臺灣現在剩下幾個老礦工可以領到老礦津貼?這是一種騙術啦,表面是為礦區人民爭取利益,真的立法院要通過要等幾年? 拖延幾年通過後, 老礦工可能 …..剩下幾位啊? 真要照顧老礦後代, 請李慶華再立法院提議:”礦區土地無條件放領”通過後,我以後一定挺身支持,要不然現在國民黨的總統.國民黨的新市長.國民黨立法委員超過四分之三,有什麼法案不能通過ㄋ?但現場國民黨有做了什麼事,是為臺灣弱勢族群?不是一切為財團嗎?我們給國民黨這樣的行政及立法權資源還不過嗎?我敢保證如果民進黨有現在國民黨的一切資源,臺灣已經是世界不說第一,也在前茅!
100.04.27
金瓜石蕭先生(56)
FaceBook留言
智利礦工困地獄事件對世人的啟示還不夠嗎?!
100.04.28
九份沈先生(54)
FaceBook留言
想到當礦工的先父與親戚及鄰居長輩 他們真是被政府遺棄的一群令人鼻酸
100.04.28
猴硐陳先生(36)
來函意見
只是往生者早已不計其數了!

資料更新紀錄

此文為動態之文章,會持續更新關懷此一法案的重態,直到老礦津貼法案完成立法並施行。
100.03.30 老礦津貼動起來初版主文出爐
100.04.24 自由時報有對此法案的報導
100.04.27 由立委辦公室丁先生之回覆得知,除外的條件並無此設限,所以可解除對於臺金公司的礦工此部份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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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等催生出來後又有多少人可領???

    以我的鄰居阿伯們為例,當年從事礦工的那些人

    多數都已經凋零了~~~剩下為數不多的~~~身體狀況也很不好

    就算通過法案~~等他們可以領時~我想也已經沒幾人領的到了    替他們感到悲哀

留言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