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區公立停車場2014漲價風波事件

瑞芳區公立停車場2014漲價風波事件

瑞芳,交通,公共論壇


瑞芳區公立停車場(瑞芳立體停車場),於102/12/31正式撥交給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瑞芳區公所連同九份九號停車場及水湳洞停車場,也一起撥交給新北交通局,原負責單位為瑞芳區公所經建課所負責,現仍為新北交通局的對口單位,至於新北交通局的管理單位為停車管理科。

其實由撥交前,新北交通局就積極對外招商,一次將瑞芳及坪林兩停車場一起包裹來委外經營,原100年9月得標的業者,自100年10月01日正式經營的飛璜開發有限公司,也幾經考量坪林可能會虧損或持平,所以放棄去競標這兩處的停車場經營。

所以其後由大日開發有限公司投標,獲得此次停車場的委外經營權,大日開發在雙北有多處公部門委外經營的經驗,應可在新的維護停車場方面來作相關加強。

但此回又如同三年前的漲價風波一樣,詳見(瑞芳區公立停車場2011漲價風波事件 )又有部份的調漲,在詢問了新北交通局停管科黃小姐(2285-2086#831),一再說明是凍漲,但此次還是將1500元的月租戶部份漲到2000元,由黃小姐的陳述是在瑞芳區公所經建課轉交的資料部份,並未詳細記載這部份,所以一直認為100公尺內的住戶,若依現行費率4,000元的六折是2,400元,而新北交通局是2,000元還比現行更低,實際上,新北交通局是大大誤解了,這是自91年就有公文說明這個路段是1,500元至今,所以總歸結論是瑞芳區公所與新北交通局的移轉資料過程,交接不是很清楚所致,以至於1,500元漲到2,000元。

本來地方的民眾又聞到此事,第一個想法是又是圖利業者,第二個想法是因為要犧牲瑞芳人來成就坪林的虧損,這是普遍的想法,第三個想法是有個感慨,在三年前平時晚上停車都只停到三樓,現在有時太晚回家都得停到四樓才可以,明明三年來增加多少月租型租戶,竟然還漲價,這部份代表著各界的意見。

但從接觸新北交通局停管科黃小姐的回應來看,的確可能真的是與瑞芳區公所經建課之間交接的問題,但是只能再度清查一次之後,才可以再度給予1,500元給予100公尺的優惠。

103.04.02瑞芳停車場協調會
其後,這次有了三年前的經驗,大家不斷的撥打電話給議員及里長,才有了103.04.02的停車場協調會。

但其實民怨不只1,500元這一百公尺內住戶的問題,大致上還有下列三項:
1.一換廠商要大家重新認證,需攜帶身份證、行證、戶口名簿影本,帶正本去現場也無法辦,要承租戶自己回家影印好再帶去。
2.一換廠商原本押金200元的停車卡作廢,要大家再花300元領取新的停車卡,原來的押金200元也不退。
3.一換廠商重辦停車卡的流程冗長,前前後後竟要花人家卅分鐘。
如此擾民的情況,都在103.04.02的協調會陳述出來。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陳文瑞副局長經過聽取了民怨部份,也聽取了與會的建議,作出了幾項決定:
1.原有的制度將全部比照,但原本100公尺的承租戶的1500元優惠,會再清查名冊,並將91年的該份公文與瑞芳區公所經建課方面再次取得,以作為優惠的依據。
2.原本的停車卡保證金200元部份,不因換廠商再收300元。
3.部份受影響的1,500元月租戶,請先繳2,000元,若清查完畢屆時將折抵下期或退費處理,這部份兩週內將會清查完畢。
4.民眾建議季繳或年繳優惠部份,將由新北交通局與大日開發公司再研議後公佈。
5.議員建議里長及諮詢委員洽公四小時內免費,也是由新北交通局與大日開發公司再研議後再公佈。

另廖秀雄議員與會提及瑞芳火車站站前地下停車場開發一案,議員表示此任任內一定要爭取決議,其表示自民國九十年即已提出一直遭擱置至今。

大日開發有限公司的二三事
停車場專業經營、空地委託、地下室委託
新北市泰山區楓江路26巷26號B2F
TEL:(02)2900-7163 FAX:(02)2297-0646
統一編號:16777442
瑞芳TEL:(02)2497-3803

感謝
最後感謝廖秀雄議員接受到相關里民的建議時,能迅速協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來召開此場協調會,也感謝此場主要關係里的里長,包含龍興里黃錫基里長、龍潭里陳生南里長,另與會也包含新北市諮詢委員高天助、李耀南及瑞芳區里長聯誼會會長李仁林都到場協助關心,當然最後出現的本里里長林文義也在最後出現,還是感激。

瑞芳區公立停車場的小歷史

日期 事件/回應內容
090.02.01 市一(瑞芳市場)停車場已完工,並通過縣府污水處理及消防檢查,使用執照申請中,並搶先試營運使用。(時任瑞芳鎮長廖秀雄)
091.09.30 北縣瑞建字第0910017758號公文:
停車場周圍150公尺內,及瑞芳鎮公所員工優惠事宜公告。
091.11.29 北縣瑞建字第0910021945號公文:
明燈路三段民權街(瑞芳地政旁)至明燈路二段105號等月租停車優惠事宜公告。
100.07.11 新北瑞經字第1000012821號公文:
瑞芳區立體停車場的身心障礙優惠不得再併用其他月租優惠,並自100.08.01日起開始調整。
100.09.27 飛璜開發有限公司正式接手瑞芳區立體停車場
100.09.28 公告100/10起調漲月租戶每輛每月提高五佰元
100.09.30 瑞芳區公所經建課栗治台課長要求飛璜停止調漲
100.10.17 飛璜開發(有)再度發函給瑞芳區公所調漲月租事宜
100.10.20 月租戶居民抗議公所疑似圖利爆串連拒停,達廿二戶,持續增加連署中。
100.10.30 瑞芳區公所再度不予調整月租,只將原450元月租用戶調漲,並回覆廠商近一年不得再調整,俟營運後提報告才可再議
101.01.01 營運廠商飛璜開發(有),決定調降一般型月租戶的價格,從2,500元調降至2,000元,對瑞芳區有車的民眾真的是一大福音,對於改善瑞芳地區停車及交通問題會有極大的幫助。
101.07.01 瑞芳區立體停車場也正式實施『停車卅分鐘內免費停車』。
103.03.28 新營運廠貼出公告又要漲500,重演2011年漲價事件,由於對口已非公所為新北交通局,反應里辦有此一事件,里辦表示此為市府的事,便協請龍興里辦及龍潭里辦,願一同以文清的地方平臺及兩里辦共同反應
由於迫在眉睫便立即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管科黃小姐反應相關意見後,將於103.04.02至瑞芳區公所開會討論此一問題,並副知議員說明此一情事發生,議員也在瞭解此一情況表示會一同參與會議,並表示應派大一些的官員與會,其後接到黃小姐表示由於議員要求,所以改由副局長親自主持會議,不是只有派停管科科長來主持會議。
103.04.01 營運廠商大日開發(有)正式接手經營,並有幾項新措施:
1.將1,500元的月租戶調漲至2,000元。
2.一般月租2,500元,若採季繳只需6,600元。
2.舊停車卡廢止使用,並再收取新停車卡保證金300元。
103.04.02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陳文瑞副局長經過聽取了民怨部份,也聽取了與會的建議,作出了幾項決定:
1.原有的制度將全部比照,但原本100公尺的承租戶的1500元優惠,會再清查名冊,並將91年的該份公文與瑞芳區公所經建課方面再次取得,以作為優惠的依據。
2.原本的停車卡保證金200元部份,不因換廠商再收300元。
3.民眾建議季繳或年繳優惠部份,將由新北交通局與大日開發公司再研議後公佈。
4.議員建議里長及諮詢委員洽公四小時內免費,也是由新北交通局與大日開發公司再研議後再公佈。
營運廠商大日開發(有)正式接手經營,並有幾項新措施:
1.將1,500元的月租戶調漲至2,000元。
2.一般月租2,500元,若採季繳只需6,600元。
2.舊停車卡廢止使用,並再收取新停車卡保證金300元。
103.05.02 1.大日開發公司已退還1,500元月租戶的500元,因之前先繳2000元。
2.大日開發公司不再多收保證金。
舊有的系統作廢,現在月租戶的車輛不再發磁卡,而改採感應式進出。

瑞芳立體停車場相關寫真

103.04.02下午的停車場協調會

103.04.02 15:30開始的瑞芳立體停車場之協調會

此次協調會的主席為新北交通局副局長
廖秀雄議員(左)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陳文瑞副局長(右)

瑞芳停車場的相關照片

102.02.24 停車數為0,因為天燈節活動,瑞芳交通也是大打結。

停車場管理規則

100.10.18 停車場管理規則

101.10.26 飛璜公司公佈的停車管理規則

歷年停車卡(103.04.05補充)

103.03.31 九十年開始營運至103.03.31間使用的月租停車卡(塑膠材質)

103.01.01 九十年開始營運至103.03.31間使用的臨時停車卡(紙式)

103.04.05 大日開發接手營後,引進不同系統的停車管理系統之臨時停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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