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份隔頂公廁壞一年半觀旅局風管科無力修復

1040623九份隔頂公廁壞一年半觀旅局風管科無力修復 - 瑞芳公共論壇

九份隔頂公廁壞一年半觀旅局風管科無力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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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份隔頂公廁,自民國103年年初即有小便斗壞掉的情事,在多次反應相關單位,均未理會,其後更於103.08.16及103.09.01多次寫信給市長信箱,但都不了了之,所幸後來前議員廖秀雄及新山里李仁林里長有邀請各單位會勘,並由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進行整修規劃,然而自103年09月至今又過了半年多,實際在多次電話及市府信箱的陳情建議裡頭,均未能夠得到改善解決。

然而就在104.06.23卻發現一個神奇的事件,就是被貼上了優等公廁,其實就整潔度而言,是沒錯的,但是印象中的優等公廁應該是包含勘用程度,男廁的小便斗壞了一年半,卻被評比列入優等公廁,實在匪夷所思,但我想正好藉此機會來讓大家可以更深入探究,九份隔頂公廁發生了什麼事,又不被觀旅局風管科來處理。

九份公廁歸誰管??
首先,先來探究的是事件來龍去脈,先從權責單位說起,廁所壞掉誰的事??
九份地區的公廁若是有維修整理重建,權責單位是『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風景管理科』
九份地區的公廁有:
1.九份汽車路與基山街口
2.九份汽車路與輕便路口(昭靈廟旁)
3.九份輕便路遊客中心
4.九份竪崎路與基山街(五里聯合辦公室斜對面)
5.九份基山街尾與輕便路交叉口(輕便路上、胡達華釘畫工作室旁)
唯獨漏掉九份隔頂這間公廁。
自民國89年起,猴硐、水湳洞、金瓜石及九份劃規風景特定區,成為臺北縣級的風景特定區,並由臺北縣政府觀光局風管科來負責此區域的各項觀光旅遊設施的統籌,但常見風管科推缷責任,東推西推,此次只是再次突顯新北觀旅局風管科不作為的案例之一。

優等級公廁事件
在104.06.22先貼上於104.06.23認證核可的優等級事件,當然除了環保局未細察外,讓此公廁不作為的事件再次讓大家檢討,公廁已壞了一年半了,不知道下次何時再來檢討這公廁的事情,所以在去年八月份時,就建議若是公部門不想修,不如拆掉算了,因為不維護的設施,真的得認真討論去留,其實藉由環保局貼優等級公廁所事件,再次讓大家來瞭解,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的零進度,還是期待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的風景管理科,不要再推託了,常常觀光旅遊局的形象就是被這個科給破壞掉。

九份隔頂公廁的相關歷程

103.02.01
公廁壞了
通報相關單位

公廁壞了並以電話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由於時至年節,不少爬基隆山的登山遊客在網路上反應,九份隔頂公廁男用小便斗壞了無法使用。
於是通報相關單位,當時撥打市府通報新北觀旅局風管科,希望可以前來查看。

103.08.16
再次通報
市長信箱

過了半年仍未改善再通報市長信箱

有鑑於半年前採取電話聯繫觀旅局風管科,並且有留連絡方式,也過了半年看到市府觀旅局風管科,仍無動於盅,只好以市長信箱陳情,只是陳情回覆單位,並非業管單位出來幫忙處理,陳情內容如下:

陳情主題: 九份隔頂公廁壞了逾年餘反應許久未來修繕
陳情內容: 位於九份隔頂有兩處停車場,煩請派員協助修繕,都是壞了很久,雖是公部門造產的公廁,但也派員清理,附近店家也都會幫忙清掃一下是沒錯,若是因考量在私人地上,不想解決,也麻煩將其拆除,不要壞成這樣這麼久也不處理。

103.08.22
收到市長
信箱回信

市長信箱回覆

非常可惜的是,瑞芳區公所跑出來回應,其實權責單位應屬新北觀旅局風管科,但市府就是這樣機器龐大,有時最基層單位就是被推出來回應,該回應單位不出來回,所以說真的不能事權分工完整,是目前新北市政府很大的問題。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3年8月16日致新北市政府電子信箱人民陳情案1030815221號,區長非常重視,有關您建議位於九份隔頂有兩處停車場之公廁,派員修繕案,本所處理如下:
一、經查該兩址公廁位於私人收費停車場內,平日多屬停車場消費者使用居多,爰已電洽停車場業主,該兩處業主亦表示願意負 責廁所之清潔維護。
二、次查該兩址廁所非本所列管之公廁,將函文至該兩處廁所座落 之土地所有權人(台陽有限公司),督促請該公司善盡建物管 理之責。
三、兩處廁所及附近地點,亦已請本區清潔隊加強環境稽查事宜, 以維護環境整潔。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承辦同仁電話聯絡。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民政災防課許○○(02)24972250 分機 1102

103.09.01
再次通報
市長信箱

由於非權責單位回覆再次寫給市長信箱

被非權責單位的回覆之後,只好再次寫市長信箱,希望業管單位要出面回應,於是再次寫了市長信箱,希望由新北觀旅局進行回覆,陳情內容並附上前次由公所回覆之內容。

陳情主題: 九份隔頂公廁壞了逾年餘反應許久未來修繕
陳情內容: 案號1030815221,應由新北觀旅局來回覆才對,主要是針對公廁設施有壞的這部份, 其實清潔有附近善心人士協助清理沒有問題,但重點是壞了沒人修…. 雖非瑞芳區公所列管之公廁, 但經查也是公所以前所建造的, 現在位於新北觀旅局風管科內, 是否應由觀旅局風管科來列管, 有壞就修呢?

103.09.04
再次市長
信箱回信

市長信箱由權責單位回覆

看到了觀旅局此次的回覆,就如同九份木欄杆腐爛年久失修通報新北觀旅局廿八個月不理事件一樣,先推給地主臺陽公司,模糊焦點,公共造產要建,壞了要地主維修,這種事誰願意作呢?觀旅局引用公所的說法,其實這是常見的手法,若是這樣一開始就不要蓋就不會有事了,壞了修就好了,而且此為基隆山登山步道,基隆山登山步道這兩年才又整修,本就是觀光設施之一,所以說一開始公所出來亂回覆,才有得到如同九份木欄杆之類的概念,公部門花錢蓋,雖取得地主同意書蓋了,若設施壞了,是地主要來修,試問未來誰敢出地讓人來給公部門使用,所以看到觀旅局風管科的回信之後,又不免覺得…又來了…同一套邏輯。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來信反映九份隔頂停車場公廁設施有壞掉的問題,經洽公所承辦人表示台陽公司現已將該土地租賃給私人作收費停車場使用,故公所將函請台陽公司善盡管理責任,另有關本市境內公廁列管係屬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權責,本局將函請該局研議列管事宜。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敬祝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科吳政儒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4142

103.9月底
各單位會勘

各單位會勘

由於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留言,所以多半建議其除了市長信箱要寫,也陳情到議員處,所以前議員廖秀雄服務處也召開了會勘,並有以下幾個決議:
1.雖此次是公共造產,但升格快四年,竟然未列入公共造產清冊內,建請公所先編入公共造產名冊內。
2.這是風管區,本就新北觀旅局風管科需解決,建請觀旅局風管科儘速將其安排修復。

104.06.22
環保局貼單

新北環保局貼上優良級廁所

新北市環保局竟在未修繕未整的九份隔頂廁所,貼上優良級的廁所,實在匪夷所思,經詢問相關單位優良級定義,指的是乾淨度,實在對此回覆非常存疑。
另外經詢問公所方面,也得知近日才將此公廁列冊追蹤。
而新北觀旅局方面,目前也未對此公廁有經費的溢注,所以可見到新北觀旅局風管科的效率不彰,如出一轍,不知何年何月才會編列整修預算。

九份隔頂公廁相關寫真

九份隔頂公廁影音分享
位於102縣道與北34鄉道叉路口處

九份隔頂公廁寫真分享
104.06.23拍攝

優良級公廁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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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等級公廁的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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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等級公廁內的男用小便斗無法使用已逾一年半
1040623九份隔頂公廁壞一年半觀旅局風管科無力修復 - 瑞芳公共論壇

優等級公廁經反應多時,才重新先歸建在瑞芳區公所的名下,
實際應為新北觀旅局風管科要管理,但又先歸建在公所名下???
最重要的是新北環保局先貼上『優等級公廁』的用意實在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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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風景管理科的二三事

104.06.23 – 九份隔頂公廁壞一年半觀旅局風管科無力修復
103.08.18 – 九份木欄杆腐爛年久失修通報新北觀旅局廿八個月不理
100.07.14 – 觀旅局文宣錯誤連連及盜文資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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