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會議記錄
一、 時間:105年2月27日(週六)下午2時-4時40分 二、 地點:淡水文化基金會淡水文化園區 三、 主持:淡水文化基金會許慧明董事長 四、 記錄:董俊仁 五、 會議紀錄:依發言順序 (一)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劉俊裕理事長 1. 民間文化團體的熱血和熱情是無價的,但維繫確實困難。不求回報的文資、文史團體前輩們,願意無私付出時間、精力非常令人感動,非常肯定民間參與政府文化政策的必要性。 2. 民間透過區域治理與網路治理介入文化政策的形成,希望文化局、各都市長要真切重視民間的文化發聲與投入,聚合政府以及民間的能量,讓民間的文化和政策參與也能永續,讓由下而上的文化治理真正體制化。
(二)蘆洲愛鄉協會洪希賢理事長 1. 蘆洲三重是新北市重要移民地區,也保有非常豐富的清朝農業拓墾的史蹟,非常可惜古厝面臨都市開發危機、節節敗退,政府應該將古厝劃入都市計畫公園用地,更積極介入保存古厝。 2. 廟方對於寺廟成為文化資產保存有疑慮,文化局應該對廟方詳細說明,解除廟方擔心政府介入經營事務的顧慮。 3. 目前市府各局處計畫沒有整合、各自為政,如交通局水上巴士與鄉土教學計畫難以整合推展,文化團體也無法協助。 4. 支持今日與會民間文化工作者共同成立團體,提供文化局建議、共同發展。 5. 文化施政不要作嘉年華式活動,應該要妥善運用文化資源、跨區域整合擴大效益。
(三)新北市文史學會夏聖禮理事長 1.文化局近年作了不少事,但文史研究出版計畫經費不足、評審淪於形式,建議文史研究出版計畫經費應該擴增寬列。 2.社造計畫經費不足,地方文化團體難以為繼。 3.建議節慶式大活動少辦,大型活動是凝聚人氣還是培植文化力?值得深思。 4.文化預算分配應該要均衡,杯水車薪、文化工作難為。
(四)玓瓅dili文史工作室鄭至翔 1.樹林紅麴文化節的根源樹林酒廠已經完全不存,地方居民對於紅麴文化節比較沒有情感跟參與。一鄉一特色的紅麴文化節內容可否加入紅麴以外具在地傳統文化內涵的活動?每年8、9月份天氣炎熱,辦理紅麴文化節及文史導覽時間是否合宜? 2.區公所人員編制及業務職掌並無文化史蹟相關人員,對文資維護常造成傷害。建議調整公所人力及業務職掌。 3.「樹林日式警察宿舍」後院近日進行整理,預定舖設水泥,且登錄至今一年多了都沒維護,已有屋瓦掉落。請文化局與警察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歷史建築管理維護。
(五)枋橋文化協會莊文毅理事長 1. 政府計畫履約行政事宜僵化,造成執行上很大障礙,是很挫敗傷害的經驗。 2. 板橋也是移民城市,同樣面臨認同建立的問題,協會長期推動板橋導覽、文史研究與資料調查工作,唯有認識瞭解地方、才會有認同情感、進一步才能提出地方的願景夢想。 3. 協會推動板橋湳仔溪環境保護的經驗,發現地方人對於板橋都會發展起源-湳仔港的歷史完全不知道,政府也不重視,造成地方文史持續失根。 4. 協會目前繼續推動在地導覽,並結合國科會計畫發展史蹟Q-Rcode條碼自導式系統建立。 5. 板橋無線放送所的保存守護,希望市府推動為板橋故事館,成為地方鄉土文化教學場域。
(六)滬尾文史工作室蘇文魁 1. 前臺北縣文化政策的發展脈絡是從尤清縣長時代的臺北縣文化藝術長期發展計畫開始,再歷經不同時期政府的政策計畫。如淡水的文化發展來自於地方的文化底蘊,新北市的文化政策應該要變,新北市不同於臺北市,幅員遼闊各地差異大,不能以一致的思考來處理各地文化事務。 2. 新北市升格後少了鄉鎮市公所,全部給文化局來操作不理想,文化政策應該下放到區公所。目前文化活動偏向鄉愁、懷舊、嘉年華式操作,文化要變,不是只談復古與節慶。 3. 以前的文建會會溝通,升格文化部後竟然與地方脫節,地方文化工作者應該要團結、一起努力。
(七)新莊社區大學張佑維 1. 新莊郡役所與武德殿的保存面臨公辦都更危機,需要文化局與地方共同克服。 2. 市府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應與地方接軌。 3. 建議市府召開文化共識會議。
(八)新北市鄉土文藝推廣協會鍾瑞娥常務監事 1. 碧潭吊橋、太白樓都是公有土地占多數,碧潭吊橋面臨都更危機、太白樓最後被林務局拆掉,地方人非常痛心。 2. 新店國小眷舍保存與獅仔頭山步道與史蹟的維護,請文化局依文資法重視執行。 3. 地方文化發展應該是由地方共同參與推動,文化局應該要給社區參與的空間,需要思考計畫如何能讓社區進來一起執行。
(九)瑞芳社會力工作室陳宜群 1. 建議新北市府辦理「新北市文化會議」:市府每隔三年須召開一次「新北市文化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各級文化行政機構、地方社區團體、民間文化藝術工作者及有興趣之民眾參與討論,探討文化施政得失,聽取各方建言,共同制定「新北市文化政策與發展白皮書」。 2. 建議新北市政府29區辦理「地方文化座談會議」(分區文化會議):新北市政府須鼓勵29行政區推動「地方文化座談會議」,每年固定辦理一次,向里長及民眾報告該年度文化施政計畫,聽取民間建言,納入地方文化施政之參考,並聘請熱心人士擔任地方文化諮詢委員,襄助市府文化局及區公所相關地方文化業務之推行。 3. 建議新北市政府比照其他直轄市,五年內規劃各個區公所設置「人文課」,專責辦理文化業務。
(十)大嵙崁溪環境藝術工坊(大嵙崁溪環境學苑)楊國龍執行長 1. 文資科經費有限,對於文資保存修復再利用工作緩不濟急。文資修復活化再利用時程過長,應該要有短中長程規劃。 2. 文化資產守護員計畫不再推動,非常可惜。 3. 陶博館偏重國際與產業的展覽與交流,與地方文化發展關係不足。 4. 文史出版計畫應該更重視,文化局應該編列更多經費。 5. 民間文化社團應該要團結,建議定期聚會、就共同主題進行合作。民間文化資源要盤點,整合民力共同推動。
(十一)文清的瑞芳札記版主林文清 1. 已公告的文化資產在其他單位公共建設計畫面臨破壞危機需要重視,並找出解決之道。 2. 瑞芳地方文化資產保存的外部發動,與內部自主啟動之間應找出適當的平衡關係。 3. 金瓜石礦業圳道長期為進行維護與修復,已有崩塌危機,請文化局緊急處理。
(十二)淡水社區大學潘蓬彬校長 1. 淡水文化園區整體古蹟建築修護仍未完成,建議新北市政府應延續台北縣時期的既有成果,持續完成油庫區及洋樓區等修護工程。 2. 「淡水文化園區」目前是古蹟活化再利用非常成功的成果,是由文化局委託淡水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但未編列任何經常性補助經費,所有營運所需經費均由淡水文化基金會辛苦經營自行籌措。建議參考教育局補助社區大學方式,每年均編列適當經費補助營運。 3. 建議地方文化社團或文化局,可以與新北市12所社區大學合作,共同推動分區的文化會議(例如:淡水社區大學可以擔任淡水、八里、三芝等三區)。畢竟,地方文化活動各地需求不同,應從區級開始思考。 4. 建議文化局參考其他局處與民間團體合作成功的施政經驗,如教育局與社區大學的關係,採定期召開雙方平台式對話交流的諮議會議,多年來均能有效共同解決問題。
(十三)新北市擎天協會彭桂港理事長 1. 請市府重視眷村文化工作,協會辦理眷村文史出版10年,但近期預算太少、僧多粥少,擎天就沒再申請計畫,文化局應該再增加總體文史出版計畫經費。 2. 空軍三重一村是新北市唯一保存的眷村,擎天協會支持妥善保存繼續活化。 3. 政府應該多爭取總體的文化預算,文化是為後代子孫而作,需要政府支持。 4. 土城莒光四村的村牌搶救下來後暫放在空軍三重一村,但因為新北市眷村文化協會配合文化局搬離而將村牌帶至埔心眷村文化故事館。新北市需要一座眷村文化館,請文化局務必要趕快找地方收存眷村文物。
(十四)平溪嶺腳里林瑞祺里長 1. 新北市文化就像是殼牌倉庫的屋頂,在座的民間文化工作者都是柱腳,共同撐起這座屋頂。文化局應該把民間文化工作者當作樁腳,不要害怕排斥民間文化工作者。 2. 民間的聲音是良藥苦口、忠言逆耳,政府要有雅量聆聽接受。 3. 文化是長期累積的工作,沒有30年就不會有50年,沒有50年就不會有100年,政府要有眼光與信心作長期的文化工作。 4. 政治上可能需要大活動來展現人氣,但民間需要的是小型活動向下扎根,建議文化局今年應該要延續100年與101年舉辦的古蹟日活動,讓地方社團可以自主解說,也可以對外展現。 5. 平溪南無大悲救苦觀世音菩薩碣自101年公告古蹟至今,文化局還未設立解說牌,地方已經完成史蹟源流文字稿,可以直接交給文化局與委員審查,請文化局儘速設置古蹟解說牌。
(十五)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許主冠老師 1. 文化資產在民間與政府的認知有本質上的差異,民間的發聲主張非常重要,要持續推動。 2. 社區營造3.0的自主賦權,社區要比政府更強,包括開放預算、公民審議,社區要自主學習成長。 3. 新北市的文化政策過往是「強幹弱枝」,下一階段應該走向「強幹強枝」,未來發展的方向包括區公所的角色要強化,文化局應該主動跟民政局談,在文資守護與社區營造上,讓區公所可以有更多的角色參與。 4. 民間要厚植文化力,要能跟國際對話提升動能,可以藉由舉辦國際論壇,增強文化影響力。文化行動力展現在地方文化產業非常重要,將能進一步顛覆現有政治經濟體制。
(十六)平溪高文祿老師 1. 台陽礦業公司員工招待所(太子賓館)是市定古蹟,招牌不可用紙貼著,不譲遊客知道,且平日要開放活用。 2. 菁桐月台和軌道都是古蹟,不可譲鉄路局破壊蓋新月台,因為菁桐沒有那種人潮。
(十七)逗點創意劇團陳嬿靜團長 1. 新北市政府應該把地方文化當成新北市的驕傲,而不是當作市政絆腳石或是乞丐。用覺得麻煩或施捨的心態處理。 2. 應該在年中就詢問各區地方的文化需求來制定明年文化局計畫與預算。 3. 地方大活動回歸由地方主導,整合行銷部份才由公關公司協助。
(十八)新北市眷村文化協會李俊賢理事長 1. 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請問新北市政府教科文預算是否編列符合憲法規定?若編列不足,教科文當然推動不易,也看不出市府的重視程度。 2. 文化發展涉及層面遠超過文化局職掌,新北市文化會議的層級應提升到市長位階,建議由副市長統整跨局處運作。請市府與民間共同擬定短、中、長期文化發展目標,超越首長任期與年度預算的侷限,建立進程制度化,避免政策執行中斷的弊端。 3. 新北市眷村文化資源豐富,但實際空間僅存三重一村一處,應明確將三重一村定位為整個新北市眷村文化發展的基地,並擴大為多元族群的交流平台。不要再受某些不切實際、立場狹隘的所謂地方民意制肘,徒讓好不容易保留的文化場域空轉。若只重視影視協拍、輕忽眷村文化核心奠基,豈不偏離眷改條例文化保存立法的初衷。 4. 空軍三重一村11年保存經驗成果是新北市的資產,建議可以整合市府6年眷村文化節成果,製作一本文史及文物圖錄紀念刊物,作為新北市眷村文化記錄,並於一村設置眷村文創發展及聯絡工作室,推動全市眷村文化工作。 5. 期盼新北市政府能看到三重一村地理位置的遠景,無論是人口交通、三重區未來的發展趨勢,作為連結大稻埕跟三重的門戶,三重一村的聚落型態勢必能將三重的文化層級拉高,發展潛力媲美台北市寶藏巖、四四南村、蟾蜍山等等。建議市府持續推動保溫活化計畫,正視三重一村的發展潛力及保存活化再造,建議新北市政府可由效果顯著的文化市集做起。 6. 空軍三重一村的小公園與小廚房,是空軍三重一村11年的保存行動能量的關鍵所在。小涼亭小廚房是眷村人回家的臍帶,是村外人與眷村人最自然舒適交流的所在,也是空軍三重一村歷史建築的靈魂。為保存眷村人際交流的意義與價值,請文化局保存空軍一村中央的小公園、小廚房、小涼亭,或可重新參與式改造,切勿將之拆除。
六、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說明回應:(略) 七、 會議結論: 1. 與會夥伴同意共同具名提出「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共同宣言,會議紀錄完成後共同向市府與議會建言: 我們基於對新北市與地方鄉土、文化、藝術的情感與認同,今日共聚一堂召開「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提出以下宣言,期盼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議會及社會大眾參考採納,讓我們共同為新北市文化發展攜手努力。 一、建請新北市政府召開「新北市文化會議」廣邀各界與民間共同參與、凝聚共識,提出「新北市文化白皮書」,作為新北市文化施政與參與指引。 二、請新北市政府在文化施政上秉持開放參與的精神,以誠意結合民間文化力,共同發展新北市文化志業。 三、「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願意共同與協助政府文化施政工作,我們不求名利,願意共同為鄉土、文化、藝術奮力以赴。 四、「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將秉持民間自主立場,持續關心、監督、協助新北市政府文化施政,期盼新北市政府雅量接受。 2. 大家支持「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繼續運作,除於臉書社團連絡,並預定每季聚會一次,持續監督協助新北市文化施政。 3. 「新北市民間文化會議」需要大家參與連繫運作,請有意願夥伴與記錄人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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