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1070820深澳之美攝影比賽.jpg - 新北漁業處

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深澳灣,攝影比賽活動,2018活動情報

新北漁業處舉辦「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已正式展開,這次攝影比賽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就是拍開始囉!拍攝日期必需為107年8月20日(一)至10月31日止(三)間,並於107.10.31前交件,新北市漁業處誠摯邀請各位攝影高手一同用相機來記錄深澳之美!

  位於新北市瑞芳區的深澳漁港,地理環境優良,鄰近基隆嶼、彭佳嶼等天然漁場,是新北市重要的海釣船聚集港口,漁港周邊有新鮮味美的海鮮餐廳遠近馳名,另外漁港臨近酋長岩及象鼻岩等奇岩怪石,更使深澳漁港增添魅力,該港更曾獲得十大魅力漁港票選「特色組」第一名,新北市政府為鼓勵愛好攝影人士,特別舉辦深澳之美攝影比賽,期盼透過各方的攝影鏡頭將深澳多樣化的面貌記錄下來,使各面向的深澳之美畫面永久留存。

  本次攝影比賽須以「深澳之美」為主題,不論是深澳漁港、漁民或漁船作業、當地漁產、在地漁村、人文、臨近的奇岩怪石,還是深澳灣水下生態、珊瑚、魚類、海底地形,只要是可呈現深澳之美主題的作品皆符合投稿資格!攝影比賽收件日期自107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分為陸域組及海洋組,各組獎項分別有金獎1名獎金2萬元,銀獎1名1萬元、銅獎1名獎金5,000元,佳作獎5名獎金2,000元,歡迎市民及各縣市朋友踴躍參加!

報名請下載表格
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比賽辦法下載

比賽辦法

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比賽辦法

【壹、活動宗旨】

   位於新北市瑞芳區的深澳漁港,地理環境優良,鄰近基隆嶼、彭佳嶼等天然漁場,也是新北市

重要的海釣船聚集港口,漁港周邊有新鮮味美的海鮮餐廳遠近馳名,另外漁港臨近酋長岩及象鼻岩等奇岩怪石,更使深澳漁港增添魅力,該港於102年魅力漁港票選活動中,獲選「特色組」第一名。

   在深澳漁港內除有漁港、海景及遠眺九份山城風景之美,此外還有漁村文化及人文之美,在漁港外,鄰近漁港的酋長岩、象鼻岩、蕈狀岩等奇岩美景及深澳灣珊瑚、魚群優游之自然之美,新北市政府為鼓勵愛好攝影人士,特別舉辦深澳之美攝影比賽,期盼透過各方的攝影鏡頭將深澳多樣化的面貌記錄下來,使各面向的深澳之美感動畫面永久留存。

【貳、活動辦法】

一、      參賽資格:凡設籍於本國之愛好攝影的專業及業餘人士均歡迎參加。

           (設籍本國之外籍人士需領有在臺居留證件)

二、      比賽時間:8/20() 08:00 ~ 10/31() 17:00

三、      比賽地點:新北市瑞芳區深澳漁港、漁村、象鼻岩、酋長岩、深澳灣

四、      比賽方式:

1.     拍攝場地範圍:新北市瑞芳區深澳漁港、漁村、象鼻岩、酋長岩、深澳灣周邊。

2.     比賽分為深澳之美-陸域組及海洋組兩組,作品不可一稿兩投(說明:不可將作品投稿陸域組,再以同一件作品修圖合成後投稿海洋組)

3.     深澳之美-陸域組:以「深澳之美」為主題,作品畫面須呈現深澳之美,不論是漁港、漁民或漁船作業、當地漁產、在地漁村、人文、海岸線、從漁港遠眺九份山城、漁港臨近奇岩怪石,只要可呈現深澳之美的作品皆符合投稿資格

4.     深澳之美-海洋組:以「深澳之美」為主題,作品畫面須呈現深澳灣之美,不論是深澳灣水下生態、珊瑚、魚類、海底地形,只要可呈現深澳灣之美的作品皆符合投稿資格

5.     參賽者須於規定作品繳交時間內,分組別挑出自己最滿意之6張作品並沖洗成品後

寄送至執行單位辦公室,執行單位將邀請專業評審,每組評選出前3名及5名佳作

五、      作品繳交:

1.     繳交時間:107/8/20()~107/10/31() (若以郵寄掛號需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2.     繳交方式:請將沖洗好的攝影作品、原始檔光碟(底片)及原始報名表(需列印成紙本)

         掛號郵寄至以下地址2200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435

         「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小組」收。

         信封封面請註明 「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報名」

3.     聯絡電話:(02)8952-6055分機152/153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小組

 

 

 

六、      作品規格:

組別

陸域組

海洋組

參賽件數

每人最多6

每人最多6

※每人可投陸域組6件、海洋組6件,最多共可投遞12件作品參賽。

     作品如不符參賽規定者,則不予評審,亦不退件。

主題

以深澳漁港、漁民或漁船作業、當地漁產、在地漁村、人文、海岸線、從漁港遠眺九份山城、漁港臨近奇岩怪石等為拍攝主題,呈現「深澳之美」為核心。

深澳灣水下生態、珊瑚、魚類、海底地形等為拍攝主題呈現「深澳之美」為核心。

作品規格

1.     拍攝之作品時間須為107/8/20() 08:00 ~107/ 10/31() 17:00

2.     相片規格:以正、負底片、數位拍攝皆可,請輸出或沖印8*12英吋或長邊不超過12英吋之光面相紙,須為彩色相片,不可留白邊。

3.     數位檔案規格:

(1)      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自行將底片掃描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

(2)      作品為數位格式者,其原始檔案大小需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RAWTIFFJPG檔,須保留EXIF資料。

(3)      檔案名稱請註明「組別作者姓名作品題名序號」(: 陸域組王曉明深澳海天一線-1)

(4)      作品必須為單張不可連作、不得裝裱、疊圖、翻拍拷貝、不得使用高動態範圍的HDR圖像。

(5)      可適量的色彩平衡、銳利化、加減光、增加飽和度、裁切,適量處理到如親眼所見的真實場景即可,不可過度後製處理、不能與實際景況不符。

4.     可適量的色彩平衡、銳利化、加減光、增加飽和度、裁切,適量處理到如親眼所見的真實場景即可,不可過度後製處理、不能與實際景況不符。

5.     每位參賽者每組最多投稿6張作品,每人限得ㄧ獎項,同ㄧ人每組得獎超過ㄧ次以上,以最高名次為優先選擇(不包含佳作佳作可重複得獎)。

6.     投稿作品應填妥ㄧ張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浮貼於作品背面,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7.     投遞作品須完全未參加公開比賽及媒體曝光,如經查證違反規定即取消報名資格。

8.     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翻拍,不得電腦軟體補插點。

9.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有權中止您的參賽權。

【参、作品評選】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肆、評分標準】

攝影主題(佔1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照片故事(佔40%):參賽作品故事的表現手法及張力。

攝影技巧(佔2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創作理念(佔25%):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伍、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預計於1071127()公告至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網站,並於11/27()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l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https://fishery.ntpc.gov.tw/cht/index.php?

l   「新北漁樂快爆Facebook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ntpcfishery/

【陸、得獎領取】

得獎者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正本前來領獎,

領獎期間:1071128()~125(),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下午6

領獎地點: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小組 辦公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435樓)

【柒、獎勵辦法】

陸域組

海洋組

     (以下獎狀均含框)

     (以下獎狀均含框)

金獎(1)

獎金20,000元,獎牌1

金獎(1)

獎金20,000元,獎牌1

銀獎(1)

獎金10,000元,獎牌1

銀獎(1)

獎金10,000元,獎牌1

銅獎(1)

獎金5,000元,獎牌1

銅獎(1)

獎金5,000元,獎牌1

佳作(5)

獎金各2,000元,獎狀1

佳作(5)

獎金各2,000元,獎狀1

合計

45,000

合計

45,000

總獎金

90,000

銅獎()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項。

佳作可重複得獎(獎狀合併頒發1)

參賽作品經評審審議未達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捌、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含筆名、代號等),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2.     參加作品除應符合比賽規定,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皆不得冒充、

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翻拍,不得電腦軟體補插點,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即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4.     得獎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須繳交原始檔光碟,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必須依公布期限繳交主辦單位,無法繳交底片、檔案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或檔案者,不得於公布得獎後

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5.     參加本項競賽者,即同意於其作品得獎時,得獎之作品(含作品本身及 原作品底片或數位作

品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渡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及重製(如宣

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於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且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之權利,得獎

人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之個人者,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中獎人需申報

個人所得;又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需由中獎人先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

稅後,始得領獎;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需自付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即喪失中獎資格。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概與本活動單

位無關。

8.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獲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10.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參賽者不得異議。

11.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12. 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小組 洽詢電話:(02)8952-6055分機152/153

                                    

 

請由上方的連結下載報名表

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報名表需填妥貼於作品後)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參賽組別

 

作品名稱

作品1

作品4

作品2

作品5

作品3

作品6

姓  名

  

   □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作品圖說

(每項作品請50字內文字敘明拍攝之內容及意境,或其它方式表達)

作品1

作品2

作品3

作品4

作品5

作品6

 著 作 權 聲 明 書

本人             參加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舉辦之「2018深澳之美攝影比賽

」,提供資料皆準確無誤,並願遵守主辦單位之參賽規則。

本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且參賽照片確實為

比賽規範期間內所攝影,且同意當參賽作品入選或得獎時,即無條件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

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

公開發表等作品使用權利,本人則保有著作人格權,謹此聲明。

 

此致

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                       簽章

                    身 分 證 字 號:

                    地 址 :

                                                        日 期: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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