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老人健康補助金的報稅問題

新北市老人健康補助金的報稅問題

瑞芳全區,瑞芳公共論壇,社會福利


偏鄉老人的生活條件不比都會,更值得社會局的全方位關懷,圖為97/6/21於水湳洞所拍攝

新北市政府於101年開始實施新的老人福利政策,將原臺北縣政府98、99年及新北市政府100年的『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停止補助,改由新措施『老人健康補助金』來替代,此項福利每年編列約14億的預算來支應,主辦單位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於此項社會福利來說,實施各有利弊,每位長者可能有人因此受惠更多,也有因此減損福利,但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來說是一筆划算的政策,可以節省不少預算開銷。

只是此項福利也對偏鄉帶來些許困擾,偏鄉的老人特別多,在都會區或許不會有此困擾,一年發兩次,由於偏鄉的鄉親雖有收到通知要來領取,但有不少偏鄉老人家行動不便,要請這些長者些山區是得拔山涉水前來領取,十足為難,所以最後都是辛苦了這些里長及里幹事親自服務,或許這是社會局設計時對於城鄉差距所無法體會的,也許未來有更好的規劃,但就目前而言,這個老人福利是如此規劃,社會局或許想不出更體貼民情之設計所致。

當然這項變革,社會局方面也未對報稅部份的細節作宣導,實為可惜,因為近日有不少的朋友及網友都來信詢問這項福利政策實施後,是否要將六十五歲的長者來報扶養的困擾,所以為文來提醒所有需要報稅的新北市民。

在民國98~100年間實施的『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即民國99~101年的報稅時,若是課稅級距在12%以上者,多半不會申報扶養長者,所以若是今年忘了要將長者來扶養可是虧大了,因為至少節稅效果每位長者有9,840元的差距,對現在實質負利率的102年來說,實在不可不知道此項社會福利不注意的損失,相信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不是故意不提醒市民,來讓國稅增加,以彌補政府近來稅收減少來充實國庫,也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在未來擬定政策要將配套及提醒一併公佈,這種宣傳不難,貼心的提醒,本就是政策的一環,誠摯期盼也可於領取的紅包袋上加印與稅賦有關資訊,提醒受領人回去之後應與家人說明此一項政策的賦稅問題。

話說會虧多少,以報稅12%為例,102年要申報時,一位長者的免稅額為82,000,82,000 * 12% = 9,840,若是70以上長者的免稅額為123,000, 123,000 * 12% = 14,760,想想33萬位老人家,若有一成的民眾不知道仍依100年一樣不報扶養,那就至少為國稅局賺了約三億(30000*9840=295,200,000)的稅收,屆時國稅局一定要頒發『惠我國庫』的牌匾給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了,當然在這還是希望新北市民在報稅時,一定要注意,社會福利政策已改變,報稅也要跟著不同了,102年起的新措施,不再受限扶養的級距,不因報12%的稅賦者就不能報扶養了。

新北市老人健康補助金常見稅務問題

1.新北市的老人健康補助金是否需要申報受領人之所得呢?
由於這是一項社會福利津貼,所以受領人不需申報個人所得。

2.新北市的老人健康補助金實施後,是否可以將受領人申報扶養?若有申報扶養是否會被取消此項福利?
由於這項社會福利津貼,本身請領條件並未與課稅級距作設限之條件,所以若原有申報課稅級距12%以上者,可以安心的申報扶養,不會因為申報扶養後,此項福利被取消。

新北市老人福利政策變革概要

民國98~100年的『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概要
1.預算部份:
每年預算上限最高29億(假設33萬人 * 每人每月健保費749 * 12月 = 296,604,000)實際上並非每位都有資格申請或申請,所以並非會支應到上限值。
2.領取資格:
設籍臺北縣(新北市)滿1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老人,其本人或申報其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之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為6%以下,且沒有出境2年以上已由戶政事務所逕為代辦遷出登記者,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不須自付健保費,或已由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全額保險費之情形者,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將補助其健保應自付之保險費。
3.補助額度:
補助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每人每月健保保費最高額度以不超過第六類地區人口繳納保險費之自付額為限。(98~100年間為新台幣659~749元),一年約7,908~8,988元。
4.補助方式:
凡符合補助對象,由臺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定期提供補助名單給健保局並結算補助保費逕付健保局。

民國101年起的『老人健康補助金』補助概要
1.預算部份:
每年編列約14億預算。
2.領取資格:
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老人,一年加發兩次「老人健康補助金」,依年齡分為四個級距,無排富條款。
3.補助額度:
級距一:65歲到79歲, 每次1,500元、一年有3,000元
級距二:80歲到89歲, 每次2,000元、一年有4,000元
級距三:90歲到99歲, 每次5,000元、一年有一萬元
級距四:百歲以上人瑞,每次一萬元、一年有兩萬元
4.補助方式:
由區公所里幹事或相關人員,採一年兩次到府或定點方式發放,每年約發放兩梯次,以101年度為例,第一梯次發放時間為三月到四月,第二梯次為七月到八月。

後續迴響及相關單位回應

日期 內容
102.02.04
新北市政府
社會局
老人福利科
回覆01.25的建議
回覆內容:
有關您對老人健康補助金在報稅方面的宣導建議,本府將依據現行法規納入研議,並評估其可行性,以便長者瞭解相關訊息。
102年計畫方案並將尊重市議會及長者意願,俟計畫核定後,另行公告週知。
非常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如仍有老人健康補助金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府社會局,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分機3740-3766,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陳適瑜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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