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的老年給付面面觀

觀念釐清
1.勞保並無新舊制,只有年金新制,與舊有一次金為並存的機制,至於很多人都說什麼選新擇舊制,這部份應該是勞工退休金,才有新舊制之分別。
2.若一般人目前勞保年資滿十五年,依國保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於98/01/01後請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後不得加入國保。

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98/01/01新制)
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
A.老年年金給付
B.老年一次金給付(98/01/01後初次加勞保不適用)
C.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07/17前有勞保年資適用)

A.老年年金給付
1.投保十五年,年滿60歲。(10年之後每2年調高1歲,最高至65歲)
2.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特殊性質之工作滿五年且年滿55歲退職者。
B.老年一次金給付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C.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投保滿一年,男性滿60歲or女性年滿55歲退職者。
2.投保滿十五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投保滿二十五年,年滿50歲退職者。
4.在同一投保單位投保滿廿五年退職者。
5.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特殊性質之工作滿五年且年滿55歲退職者。

6.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保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勞保老年給付金額計算(98/01/01新制)
A.老年年金給付:
年資計算
(1)投保滿一年,即計算年資1年。
(2)投保未滿一年,按加保月數比例計算。
(3)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並非最後加保的六十個月)
請領金額計算
下列2種方式擇優給予
(1)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增額or減額)+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增額or減額)
*減額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請領減少4%,最多五年為限,最多提前5年減少20%給予。
*增額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請領增加4%,最多五年為限,最多延後5年增加20%給予。

B.老年一次金給付:
年資計算
(1)投保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
(2)投保未滿一年,按加保月數比例計算。
(3)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4)投保逾60歲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並非最後加保的六十個月)。
請領金額計算
平均投保薪資 ﹡ 年資=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金

C.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年資計算
(1)投保前15年1個基數
(2)投保後15年2個基數
(3)60歲以前最多可累積45個基數
(4)60歲以後每半年1個基數,最多以50個基數為限
(5)65歲前以後的投保年資,不再累積基數
(6)投保未滿一年,按加保月數比例計算。
(7)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不再適用舊制滿半年優算一年制度)
平均月投保薪資
為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請領金額計算
平均投保薪資 ﹡ 年資=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金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請領時效(98/01/01新制)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七十四條之一
被保險人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發生失能、老年或死亡保險事故,其本人或其受益人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未超過第三十條所定之時效者,得選擇適用保險事故發生時或請領保險給付時之規定辦理。

新增加的第七十四條之一,自98/01/01起正式實施,取消第三十條的兩年不請領而失效的規定。
但…法規如此定義,實際上還是要看何時退保才可以請領,是以96/1/1前退保者仍不適用此規定。

1.若在96/1/1前符合老年給付資格且退保者不能申請
因為95/12/31的兩年內是指97/12/31,過了97/12/31,那就不能申請,因為97/12/31仍適用兩年內不請領,而權益喪失的規定。

2.若在96/1/1後符合老年給付資格且退保者,即於98/12/18的今日可以申請
因為98/1/1的新法令沒有期限,所以96/1/1後的兩年內有效,剛好跨過98/1/1還可以請領,加上98/1/1後沒有期限,所以96/1/1後都可以申請的原因在此,而此規定的條款只適用於96/1/1後的原因在此。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請領年齡標準表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內文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
這邊的條文短短的,但也讓不少有專業著稱的勞保局專業的從業人員自己也誤解了,在此一一解說您便能明白法令的真正涵意。
施行日是98/01/01看修正文上有載明。
這邊說的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但究竟是幾年呢?還是看文清整理的標準表比較清楚。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存摺本
祝福大家早日領到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相關法令
1.勞工保險條例
2.勞工退休金條例
3.勞動基準法
4.國民年金法

延伸閱讀
1.國民年金保險是什麼樣的保險?
2.勞退新舊制是啥?勞保老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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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您好

    謝謝您的分享知識

    想請問…已離職多年有七年多的勞保

    1.可以拒繳國民年金嗎??打算以後65歲不想領老年年金可以嗎??

    2.若不得不繳國年年金…現45歲還要繳20年嗎??

    謝謝您的回覆

  2. 我是ZECA

    謝謝你在奇摩知識的回答

    看到父母為此事這樣煩惱

    無助的女兒真不忍心

  3. 是啊,所以我平常都會很注意我的每一個客戶及保戶的這種權益問題,主動為其解決除了跟我投保商業保險外的問題,有一些客戶一開始還覺得我囉嗦,但實際上因為有太多不懂這麼多的社會保險的搭配性問題,權益就在不明瞭的情況下消逝了,真的非常可惜,我會陸續收集這麼多,算法令修改的受害者資料,您們得自組權益受損的一個團體,畢竟依目前統計約有六萬名有這種領不到的情況,但這六萬名領過勞保加農保者,若非常幸運遇到之前回答有一則說三重市農會的小姐一樣熱心,主動打給這麼多的正會員,問其是否領過勞保且在87/11/13之後才加農保者,建議其快退保。

    因為農會並無勞保的資料,所以有些農會經辦怕說錯,也會怕,畢竟權益很重要,但像這麼主動的農會也是有,遇到這種農會就只能說lucky,但畢竟全省農會這麼多,並非每個農會的經辦都明瞭這些法令規章,這也是沒法,所以我覺得這六萬名的正會員一定未來還是有受害者,真的很可憐,我畢竟不是法規訂立者,我只是小小的一般保險公司從業人員,只能照顧到我的客戶及上網宣揚我的理念,我希望我列的那些受害者,您們可以自己連絡籌組並向選區立委投訴,因法令修改,卻因各級單位並未能及時說明,造成權益受損是否有補救之道?

  4. 你好本人因目前失業中能省則省所以想把医了險停掉是否可以我巳快50請問是否有更是合的

  5. 您的考量點一定是保費,問題是再買新的,一定保費較高買到的保障較少,且年紀越大,同樣保費買到的額度一定較少。

    所以您停掉再買,我大致上都想都不用想回答,一定不划算!

  6. 我毋親今年50歲勞保年資23年.到民國107年時仍可選擇一次領老年給付嗎??毋親從朋友那聽說民國107年之後沒有一次領只能月領…有這個規定嗎?? 謝謝

  7. 你的朋友胡說八道,令堂未來是可以選擇一次金及年金不用擔心,只是我是建議再等五年請領年金不要請一次金,因為領年金就相當於13%的效益,想想你存銀行才1%,現在那裡去找年利率13%的投資管道啊??而且重點是領八年左右就領了一次金何需領一次金呢?除非你們每年都可以賺13%,那當然就領一次金,如果令堂未來一年賺不到13%是保證的喔,那建議領年金吧!!

  8. 請問版主: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12/31前有勞保年資適用)」,這似乎有筆誤。依照第58條,應該是97/7/17對嗎?

    再請問,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似乎不適用「每二年提高一歲」的規定,只適用於年金及老年一次金對嗎?

  9. 再請問一下(我查了法條,但是查不到)

    女性55歲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時,必須是在勞保加保期間嗎?

    也就是說,55歲那時,必須是有工作&在保勞保中?還是說,55歲那時即使是無業,只要年紀到,就可以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0. 是在加保期間適用此規定, 若是不在加保期間要申請, 得等六十歲方可以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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