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文化浩劫2-平溪區以拆落為由藉機強拆界碑

新北文化浩劫2-平溪區以拆落為由藉機強拆界碑

平溪區,文化議題,民政地方


平溪區與新北廿八區不同調強拆界碑

 

平溪區近日有一項動作,與新北廿八區不同調的政策,就是欲執行民政局的拆除落款政策,平溪區擴大解釋成要整個界碑全部拆除,仔細看看這個政策,真的是踐踏歷史的痕跡,難道有非得不得拆的理由嗎,從平溪區與其他區及上級單位的說法完全不同,而內部所持的理由只是像墓碑太醜及較省錢為由,就這樣給拆除,公帑就這樣在蓋了又拆的浪費下,陷入了無窮的迴圈,就在這樣奇怪的理由下,就這樣抹去我們的歷史的記憶。

與新北各單位的詢問內容整理如下:
1.平溪的部份里長表示:
之前已有與平溪區長及里長開會,都說明不要拆界碑,不論是落款或是界碑都不想拆。
2.瑞芳區公所牟荷富主祕也表示:
瑞芳只將落款去除,並不拆任何一個碑,而實際上今日我從基隆回來路過四腳亭果然是不錯的,瑞芳區公所執行是正常的。
3.雙溪區工務課:
表示只清除落款,不會拆除界碑,也是預定月底前會完工。
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行政科陳科長:
表示除非因拆除會損毀碑的整體樣貌才會全部拆除。
5.平溪區公所工務課的回覆:
依據各單位的地點要拆除落款或拆除界碑,其沒有任何意見,只是依據指示來執行。

從上述各單位的意見來看,究竟是誰提出要拆除部份實在是疑惑,都沒有人承認是其所下決策,而每一位對外都說其個人不想拆界碑,但平溪區公所還是作出此決策,所以時間已非常緊迫,實待有關單位的重視。

若是一定要拆除,也可以有其他腹案,如開放民眾認領,想想朱市長於桃園縣長任內,還懂得收集全國不要的蔣公銅像收置起來,成為一蔣公銅像園區,竟然新北市政府下屬單位,竟有如此決策,雖說回覆申請認領部份,回覆以需再評估,事實上就要拆除了,如此緊湊的簡單回覆,再不正式作成決策,未來恐怕也只是一堆廢棄的石堆了。

平溪區的決策是否失當?
雖然各地有因地置宜,但從每一位平溪各級單位所回覆的人都說其不想拆碑,那究竟是誰想拆碑實在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不論美醜及省錢,這在其他平溪各級單位都未說明這兩個回覆,更加證明了,原來具有文化歷史圖騰,可以用此作為拆除依據,實在非常可笑。

從平溪區所作出的決議,更可以發現這是個暗渡陳倉的決策,市府的公文是說拆除落款也可拆除物體本身,但從作成的決議可以發現,那平溪區要這樣擴大解釋,很多橋上若有落款,也可以趁勢都將橋樑都拆光光了,很明顯這是個違背上意『拆落款』的決策。


相關看法

希望相關單位可以正視這個拆除界碑所引發的效應及作出適時的協助:
若非得以不雅觀來去除這些界碑的話,是否可比照朱市長在桃園任內,設立一集中區域存放蔣公銅像,朱市長都可以為了蔣公設立銅像,為何不能為界碑設立一園區,若覺得園區需要花費,民間也有人想收藏,希望可以開放收藏,不需花公帑,申請人自行載走存放這個歷史的一頁。
 

現在只希望8/31前可以擋下拆這幾個界碑,拆除落款是多說無益,但不希望整個拆除,一個偉大的城市是需要文化內涵的,恣意的改變舊有之文化,都需要多方溝通及座談,才好捨棄現有之文化才是。 

 


平溪界碑位置


目前像平溪鄉界碑有的位置共有八座,也許有遺漏不曾造訪之界碑,整理曾造訪的八座界碑:
1.平溪東北邊:與瑞芳交界(106縣道約74.8K處,往楊厝叉路口)
2.平溪東南邊:與雙溪交界(臺2丙線平雙隧道北口,往平湖遊樂區及北38鄉道叉路口)
3.平溪東南邊:與雙溪交界(北38鄉道/平雙產業道路之越嶺點)
4.平溪正南邊:與坪林交界(番子坑農路)
5.平溪西南邊:與坪林交界(紫東產業道路/北43鄉道叉路口)
6.平溪西南邊:與石碇交界(東勢格農路/北43鄉道叉路口)
7.平溪正西邊:與石碇交界(106縣道58K處)
8.平溪西北邊:與汐止交界(北31鄉道/汐平公路約11.6K處)

 

 

相關寫真

102.08.19瑞芳與基隆交界的界碑
瑞芳區公所依民政局的指示已拆除落款

瑞芳與基隆交界的界碑位於瑞八公路(省道臺2丁號)3K-4K間

平溪與瑞芳交界界碑
(106縣道約74.8K處,往楊厝叉路口)

平溪與雙溪交界界碑
(臺2丙線平雙隧道北口,往平湖遊樂區及北38鄉道叉路口)

平溪與雙溪交界
(北38鄉道/平雙產業道路之越嶺點)

平溪與汐止交界界碑
(北31鄉道/汐平公路約11.6K處)

平溪與石碇交界界碑
(106縣道58K處)

 

後續相關追蹤
 

日期 內容
102.08.23
自由時報
新北都會版
平溪9界碑將移除 文史人士擬阻擋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平溪區預計在八月底前移除九個過去鄉鎮交界處的界碑,藉此移除前任官員留下的落款和舊行政區名。平溪區長簡華祥說,這些界碑都會完整移到其他地方保存,原處不會再豎立新界碑。不過,「平溪文史工作室」負責人高文祿表示,界碑是歷史記憶的一部分,不能理解全面移除的做法。

區長:將移地完整保存

過去台北縣各鄉鎮市交界處幾乎都有形式、材質不一的界碑,有的用混凝土搭建,有的採用大型景觀石,也有用金屬路標,多數有當時地方首長落款,在改制直轄市後,界碑重要性大不如前,上面的政治人物落款更敏感,各區因應做法不一,有的紋風不動,有的除去落款姓名,有的整座界碑拆除。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專門委員葉元之解釋,有請地方單位進行市容清理,但並未特別要求一定要移除界碑。

簡華祥表示,現在平溪區的界碑上都有舊行政區「平溪鄉」名稱和前任鄉長廖德弘的題字,因應台北縣已改制為新北市,避免遊客或貴賓對界碑上的字樣感到困惑,加上日後行政區可能重劃,所以選擇將界碑全部移除。

簡華祥曾任雙溪鄉長。他說,雙溪區也有他落款的界碑,既然新北市其他區域都開始整頓,如果他落款的界碑被移除,他當然不會有其他意見。

「界碑是文化的一部分!」高文祿認為,既然未來行政區可能重劃,代表歷史軌跡的界碑就更該留下,以做為後代子孫教育的題材,將界碑移除後集中到一個地點放置,根本就失去了原先的意義,不排除在下週區公所執行拆除前進行阻擋。

瑞芳區區長林煌源說,目前區內也有推動界碑重整等相關作業,因為過往在碑上留下的前任官員名字會讓人有時空錯亂的感覺,所以會清理前人的落款,但是界碑本身有其紀念價值,將以清理落款、但不移除界碑為優先準則。

102.08.23
界碑已被拆除
平溪西南邊:與坪林交界(紫東產業道路/北43鄉道叉路口)界碑已被拆除

平溪東北邊:與瑞芳交界(106縣道約74.8K處,往楊厝叉路口)界碑已被拆除

102.08.24
新北市府信箱回信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意見我們收到了,有關本區界碑移除案,說明如下:新北市政府對界碑之處理政策是指整座移除、整修、落款清除等,由地方視狀況及因周邊環境處理。界碑位址尚有天燈意象或附近尚有鄰區之界碑,故界碑移除尚不影響原有之功能。現有界碑約於民國90年代設置,尚未達列入歷史建築或古蹟之標準。本所對本區界碑之移除,係針對整體環境現況考量,並未違反市府之政策。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民政災防課(02)2495-1510 分機 165

 

相連文章

一般留言

  1. 平溪鄉  何罪

    界碑    礙誰

    地方自治時期自治機關建制財物

    被非自治機關挖除

    為何拆除    看不清楚

    政府拆碑   天人同悲

    碑體棄在納骨塔對面

    碑橫遍野   殘不忍睹

     

    部分損壞   既移地保存何不原地保存

     

     

     

     

     

     

     

     

     

留言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