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政府發放之老人年金
地方政府的老人年金福利
中華民國的各地方政府,目前僅剩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尚有發放地方政府的老人年金,其餘地方政府都沒有發放老人年金。
設籍及年齡基本資格
1.新竹縣需94/07/31設籍,滿六十五歲才符合資格。
2.新竹市需97/07/31設籍,滿六十五歲才符合資格。
3.金門縣需81/11/06設籍,滿六十五歲且設籍累積滿十年者才符合資格。
其他各縣市政府尚有其他細項之資格規定,可由底下之連結進入。
文清的分析說明
1.常見網路有一些錯誤觀念,說我們移居至那裡那裡,福利好到那,這都是錯誤觀念,若現在才想搬進去領年金,就別想了,因為這三個縣市皆有訂立需於民國幾年就得設藉之規定,所以別再說什麼大家搬去那個縣市領年金的想法了。
2.就目前金門縣靠酒廠、竹市靠竹科外財源充裕沒有疑慮外,竹縣常延遲發放,看來再發幾年可能就會取消了吧,並非唱衰竹縣,而是很務實面看來,發放也是要有財源,但以現在各縣市政府財源吃緊的情況來看,老人福利是最有可能被優先裁減的一環,或像目前都延遲發放的情況。
3.這種各地政府所發放之政治年金,實在不足以其他各縣市學習,若以獎勵搬遷至該地工作而設的在地老人年金為目的所發放,最好是加上其他條件,希望這種選舉支票的政治年金,不要再增加或成為下次各侯選人的選舉支票,畢竟社會福利津貼,最好是有所目的而發放,社會資源應再多以最有效幫助弱勢為出發才是訂立的目的。
亂發牢騷:
亂今天接到一通電話,是后里鄉農會打來的,可能是我寄信給台中縣縣長的關係,一位男生,他表明身分是后里鄉農會保險部,他說我誤會他們了,會造成我媽的遺憾是因為我媽問錯人了,不應該問農會裡的行員,而是要找農會裡的保險部門才對。事後的解釋可以彌補這一切嗎?他說當初民國88年我媽加保農會時,就有講清楚我媽是沒辦法領老農津貼的,因為我媽已經領過勞工保的退休金。拜託!!如果明知道不能領老農津貼,誰也阻止不了她去退農保好不好,況且,去年農會行員勸她別退時還安慰她說 : 如果領不到6000元,還可以申請領3000元的,這樣欺負一位文盲實在很可惡。這不是農會的無知是甚麼?為了不讓保戶退保,說他們是故意的都不違過。到這種時候還讓我知道台中縣霧峰鄉的行員還再勸人保農保比較好,因為可以領6000元,一位農會的行員都在招攬農保生意了,你說農會不代表農會保險部,這是在畫分界線嗎?為什麼人家三重的農會可以提早寄信給每一位保戶解釋清楚利弊,再讓保戶自己決定退不退保?也有其他農會的人是打電話詢問是否在民國87年11月13日之前領過退休金;之後才加入農保的人,會清楚表示他們65歲領不到老農津貼6000元,加入國保才有基本的3000元可以領。這最基本的服務都做不到了,只有事後的解釋就可以彌補的了嗎?你們為了眼前的小利,寧願損失保戶的生活費,農會該負起最大的責任,政府再不出面,會害死很多人,這個國家將完蛋了。
你好,請問文清先生,今年70歲住新北市領有老人年金可以再申請殘障生活補助嗎?謝謝
首先您所說的老人年金,應該是指國保年金保險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吧!!基本上這是一項社會福利津貼,目前只要社會福利津貼都有一項規定,叫作不得重覆請領其他社會福利津貼。換言之就是二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