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之原住民給付

國民年金保險之原住民給付

原住民給付歷史沿革
民國91/05/22 – 97/09/30 :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民國97/10/01 起至今:國民年金保險之原住民給付

自民國九十一年起,訂立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依暫行條例若要領取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者,訂有七項排除領取資格限制之條件,但自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併入國民年金保險法原住民給付後,就減少一項排富條款,即土地與房屋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此項於國民年金保險法實施後廢止,所以現在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若有土地及房屋在五百萬以上者也可以領到原住民給付了。

國保原住民給付與其他社會保險之衝突
1.農民保險:加保時不衝突
2.勞工保險:漁會、工會加保者不衝突,但若為民營受雇者身份即無法領取。
3.軍人保險:無法請領。
4.公教保險:無法請領
總而言之,有正常收入之受於軍公教及民營事業工作之原住民即無法請領原住民給付,多半生活津貼是要保障弱勢,立意於此。

國民年金保險之民住民給付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五十三條之整理
請領身份資格: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
請領金額及期限:每月3,000元至六十五歲止
有下列情況之原住民無法請原住民給付
1.現職軍公教(職)及公、民營事業人員。
2.領取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
3.已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榮民就養給付。
4.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6.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請領的金額目前為3,000,請領的期限至65歲止,這兩個標準,為政府決定的。

相關法令
1.國民年金保險法
2.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己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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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家母領有父親之半俸

    卻無法請領原住民給付(現63歲)

    仍須繳國民年金

    是這樣處理嗎

  2. 我覺得不能領應是有其他因素,您要不要直接打去勞保局問一下看不符合的原因是那項,因為領令尊的半俸不在原住民給付的除外條件之一!

    至於沒有任何社會保險就是一定要加入國民年金是很正常的,這部份沒問題的!

  3. 大哥~想要請教一下您

    因為婆婆是原住民去年年滿55去市公所欲辦理敬老津貼,但卻被市公所的人拒絕說是不能辦理,

    延至今已經快一年了,最近我們才去協助辦理,關於說婆婆會不會因為未繳國民年金而不能請領

    亦或是說請領部分通過後,是否可以進行追朔去年未領的部份???

  4. 您好:這幾天剛好遇到一個很困擾的問題,想請教您一下!我媽媽是民國44年出生的,在民國84年即加入農保,但今年6月開始就出去外面工作了,公司強制要加入勞保,這兩天健保局也寄來重覆加保的通知!我們困擾的點就是,媽媽隨時都有可能不做了,但是農保一旦退了,假使工作沒有在繼續做,再回到農保是不是就不能領6000元了呢?那如果就直接加國保的話,是不是以後還有至少3000元可以領?那勞保的老年己付也可以領嗎?麻煩您回答我一下!謝謝您哦!

  5. 再加回農保還是可以領6000元老農津貼, 因為再加去只是認定為87/11/13後加入農保者, 凡87/11/13後加農保者, 只要不領勞保老年給付還是可以請領老農津貼的

    在此建議有半年的緩衝期, 勞保跟農保併存, 過了一百八十天再決定, 若以現在56歲來說, 當然是再加回農保去領老農津貼6000元較划算!

    畢竟國保九年是不可能領超過6000,而勞保加九年也不能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 所以未來不論如何就是加回農保是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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